10月19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在辽宁省盘锦市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负责同志及食品相关司局、中国银保监会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全国各省(区、市)市场监管局(厅、委)部分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部分银行、保险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等参加会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柳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食品协调司、银保监会财险部有关同志介绍了全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盘锦市市场监管局、中国太平财险辽宁分公司、盘锦银行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盘锦模式”作了大会经验交流,江苏省、宁波市、长沙市以及中国平安财险、中国人保财险、中国太平财险也在会议上分别作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推广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原则的重要措施。多年来,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突出风险防控效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部门和银保监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配套支持政策和沟通协调机制,在充分借助市场化运作的同时,采取行政指导、风险分级、诚信建设、示范创建、考核评价等多种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激励与约束手段,广泛动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保。要强化统筹,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市场容易接受的保险模式和多元化保险产品,合理制定保险费率,完善保险责任条款,缩减免责条款,扩大承保责任范围,多渠道筹集保险资金,不断健全和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和覆盖面,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与会代表围绕有效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分组研讨,对辽宁省探索形成的“政府推动+金融助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盘锦模式”以及辽宁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由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和盘锦市政府联合主办,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凤友主持会议,盘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邢鹏出席会议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