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向ST银河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采用债权债务抵偿而非现金补偿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原因及合理性。
日前,ST银河披露《关于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公告》称,为解决银河集团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ST银河及其两家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刘克洋控制的天地合明,其控股孙公司中房置信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约定将由中房置信受让部分供应商对ST银河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变,江变全资子公司柳特变的应收账款合计2900万元。ST银河的董事长是刘克洋,男,43岁,本科。
并拟以中房置信对公司2900万元债权以及天地合明对公司168.11万元债权中的1.073万元冲抵银河集团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公司形成的 2901.073 万元债务,从而冲抵银河集团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2901.073万元债务。ST银河的总裁是屈,男,52岁,经济学博士。。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ST银河第一次选择用债权债务抵偿来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此前2021年4月27日,ST银河就曾与天地合明,控股股东银河集团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解决了银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46亿元。
深交所要求结合前次抵偿债务评估报告及后续债务偿还情况等,说明采用债权债务抵偿而非现金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并要求核查2900 万元应收账款交易的真实性
ST银河对供应商的2900万元债务转移到了中房置信手上,而该签署的《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是否已征得供应商的事前认可受到深交所的质问。
同时,在债务转出后,ST银河是否已将其对应相关义务,责任完全置出,若中房置信未能按约定向供应商支付相关款项,ST银河是否需向供应商进行补偿,赔偿关注函也要求ST银河说明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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