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份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9.3%。
11个设区市中,萍乡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其余10个设区市下降,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景德镇和南昌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其余9个城市同比上升。
全省主要河流中,饶河和东江水质为良好,直入长江河流和大桥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新妙湖,洪门水库和珠湖水质为良好,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省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2.7%,市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2%,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1.3%,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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