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管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1月29日修订通过《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确立国土空间规划制度规定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要求和程序同时规定了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条例强化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定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同时明确市人民政府对本市耕地保护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同时,巩固农村土地改革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对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上位法新修订的内容作了细化规定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监督检查措施和严格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由法治日报社与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共同主办,自然资源部书画研究会,北京昌平书法家协会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之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书写活动今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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