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申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条件的13个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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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会议强调,各地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意见》相关要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策衔接。按照精准管理,便民利民的要求,有必要跨省推进两项补贴资格认证申请工作。在条件允许的地区,要一次性将残联的权限下放到乡镇,建立养老孤儿相关数据的定期复核机制,建立基于人脸识别生存核查功能的精准复核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要借助大数据监测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申领许可证的残疾人和新纳入低收入,低收入边缘家庭的残疾人进行一次性政策告知。要借鉴“重庆快办”“天府办”等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两级残疾人补贴信息系统对接的做法,为群众提供多渠道,本地化的“掌上办”“掌上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