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核心景观区不得建设餐饮等设施
山东省出台文件规范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核心景观区不得建设餐饮等设施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最近几天印发,主要规范过渡期现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工程建设使用森林公园程序要求,除省重点基础建设工程,民生工程和省以上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使用森林公园事项采取一事一议,严格审核
森林公园是我国自然保护地的一种重要类型,主体功能是保护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传播森林生态文化,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山东省自1992年建立第一批国家森林公园以来,已建立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15处,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要严格森林公园事项审批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等事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涉及的,依据预案执行,预案批复前,原则上不再办理设立,撤销,合并事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批复前,不再推进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待预案批复后按要求办理
对工程建设使用森林公园的,明确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确需使用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让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除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使用森林公园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估,省自然资源厅出具审核意见,依法办理占用,征收等审批手续
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重要林地,林木和风景资源保护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明确森林公园林地保护等级,建立重点保护对象名录,加强原生植被,森林群落,自然景观和自然地形的保护
根据《实施意见》,森林公园建设必须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进行,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森林公园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制度,要督促森林公园经营主体履行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主体责任
对森林公园加强分区管控,生态保育区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原则上不进行开发建设,不对游客开放核心景观区,除了必要的保护,解说,游览,休憩和安全,环卫,景区管护站等设施以外,不得规划建设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设施一般游憩区和管理服务区要按规划建设旅游服务和安全配套设施